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獲得基本保障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規定汽機車所有人皆需辦理投保,請勿因未遭舉發,心存僥倖,漏未投保,以免受罰。
二、 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9,000 元以上3 萬2,000. 元以下罰鍰。 Q4、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可否辦理分期? A4:. 可以。 依違反強制汽車 5 頁
(1)汽車強制險(含機車)過期6 個月未投保,監理站不能直接註銷牌照,而是須由金管會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處理才能註銷。 (2)依據法規,保險公司在強制險投保到
罰鍰: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 條規定,若未依規定投保強制險,將處以一定金額的罰鍰,而若在強制險過期期間肇事,也會加重罰鍰金額。 註銷車牌:根據《
二、未投保汽車肇事,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罰鍰。」,前揭罰鍰若未繳納,後續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裁處額度實非輕微。
發生車禍意外時,若肇事人未投保強制險,除了需被處以9,000元~32,000元不等的罰鍰外,還需支付被害人的請求賠償。 也就是說被害人可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賠償,再由特別補償基金
強制險是政府為了合理保障受害者的權益,讓受害者可以獲得補償而設計的保險,未投保最高罰32000 元!了解強制險保障範圍、理賠內容,並搭配第三人責任險提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