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 TWD 66.77
2025年1月22日 — 房屋共同持有優點 · 擁有優先購買權:依照土地法34-1條第4項,當 房屋持有人想出售自己持有的部分產權時,其他持分人擁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 · 共同分擔還款金額 ...
另外共同持有的缺點還包括稅務,每人只要房屋在買賣前一整年沒有出租或營業,並且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在該房屋下,在售房時即可享有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
雙方權利獲得保障 · 可共同分擔房屋貸款 · 維繫雙方感情 · 可優先購買房屋產權 · 信用良好情況下,銀行會增加信用狀況
賣房時需要繳交「土地增值稅」,每個人都有自用住宅用地10%的優惠稅率可用,但限「一生一次」。若共同持有,出售時等於一次用掉兩個人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
優點:夫妻雙方都是所有權人,擁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因為夫妻雙方均擁有部分權利,可以避免夫妻其中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就自行將房屋賣出,此外,夫妻共同持有時,
不易買賣. 若為房屋公同共有的話在進行過戶、貸款、買賣等決策時,需經過全部所有權人的同意;若為房屋分別共有的話,則需徵求一半以上持有人或所有權持分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徐佳馨則強調,不建議情侶婚前共同買房,一旦分手恐很難分配。不過,若雙方堅持婚前一起合買,建議「一人出一半」,並且在契約上註明各自出資比例,日後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