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房地產出售獲利的部分,將會依據持有時間長短的不同,課徵15%-45%不等的所得稅,另外若是供自住使用的房地產,符合規定條件者,即可使用10%的優惠稅率。請參照下表說明。
-營利事業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 維持稅率10%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 適用日期, (110)年7月1日起開始適用: 110年7月1日起交易出售105
交易,必須課房地合一稅! 110年7月1日起,個人交易下列項目所得須按新制課稅: 1.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 2.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
契稅則是在買賣契約成立的30日內申報,需繳交契價(房屋評定現值不含土地)的6%。 而5月須繳納的房屋稅,則是房屋所有權人在持有期間,每年徵收一次,會由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稅
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於2021年7月1日修正,交易持有2年內轉售稅率45%;2~5年內轉售35%,超過5年以上才能適用20%以下之稅率。 因調職賣房須滿足2要件才免課重稅.
1.土地增值稅 稅率:一般20%、30%、40%;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 · 2.交屋日前房屋稅 依交屋日,按比例分算(課稅期間7/1至次年6/30)(開徵日期5/1至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