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證

榮民證 - 新式榮民證 - 第二類榮民證申請

價格: TWD 60.59

評分:60.59

下載: 548716

檔案大小: 46.4 MB

版本: 5.6.49+20250323812


中華民國

(1) 榮民至榮民服務處服務櫃檯申辦榮民證,需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及最近三個月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向榮民服務處申請。 (2) 榮民服務處受理申請後, 

數位榮福卡推廣說帖

新式榮民證只要持有紙本榮民證的榮民皆可申請換發,另新退符. 合榮民資格者向榮服處申請榮民證時一律發給新式榮民證。 數位榮福卡的服務對象為: 1. 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榮民) 7 頁

榮民資格

2、民國79年2月9日(含)以後入營之軍官、士官,服現役滿十年以上退伍者。 · 3、軍官 

申辦服務-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申領

1.亡故榮民之配偶,且未再婚者。 · 2.亡故榮民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 3.亡故榮民之未滿20歲之未婚子女,或未滿25歲且就讀國內大學以下學校之未婚 

榮民證申請

檢附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及最近三個月內一吋脫帽半身照片數位檔(無數位檔照片者,需提供實體照片一張或親至榮服處現場拍攝)。

申辦服務-申辦/換發新式榮民證

1. 進入線上申辦,點選開始線上申請。 · 2. 勾選我已詳閱並同意上述內容,點選下一步。 · 3. 點選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登入。 · 4. 輸入身分證字號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