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未來擬定居臺灣且有將境外公司資金匯回之需求,預計提前規劃並備妥應備文件,以因應未來資金匯回時稽徵機關的查核,安永家族辦公室可提供梳理金流及協助溝通等專業服務,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匯回境外資金不一定要課稅,若同時符合三項門檻,包含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最低稅負稅額超過一般所得稅額,才須繳稅。
該局說明,民眾將境外之資金匯回,若非屬境外所得,是無須課稅的,例如:境外投資股本或財富管理本金之收回、向境外金融機構之借款、撤回原預計境外投資之資金、處分境外財產非
過去碰到非專業人士談到海外資金回台時,常會聽到一年度只要從海外匯款回台灣不超過新台幣670萬元便不會有稅務問題,這個說法其實並不完全正確,海外資金匯回台灣的議題可分享
銀行受理境外資金匯回諮詢窗口(連結至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連結至投資臺灣事務所); 台商回台投資稅務諮詢服務專區(連結至南區國稅
1.按臺灣稅捐稽徵法第21條,已逾核課期間(7年)。 · 2.不具臺灣居住者身分,也就是“非台灣稅務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