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離職切結書
自願離職證明:自願離職意思即指,是由員工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請求,接著員工可向公司申請自願離職證明。離職證明書上也會顯示出,勞工是在哪個離職日之後已和
【 (單位名稱)員工自願離職切結書】. 下列人員確實自願離職,本公司特此切結,以茲證明:. 姓名. 到職日期. 離職日期. 離職原因.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地址.
立切結書人. (以下簡稱本人),因考量目前工作未能合於未來志趣目標,故經申請預告後,將於民國年月. 日起正式自請離職,另本人於自由意願下及充分溝通後願遵守以下事項:.
離職證明書. 姓. 名. 出生日期民國年月日. 性. 別. □男. □女. 身. 分. 證. 號. 碼. 住. 址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 解散、破產宣告
離職證明暨切結書」,得否認定為非自願離職,仍應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不發給證明之理由及該「離職證明暨切結書」所載離職原因,個案事實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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