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 TWD 33.41
台北市:6000萬元以上 · 新北市:4000萬元以上 · 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3000萬元以上 · 其他地區:2000萬元以上
修正後豪宅稅成交金額門檻如下:. 臺北市:6,000 萬元。 新北市:4,000 萬元。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3,000 萬元。 其他地區:2,000 萬元
若前述這些類型產品位在台中市來看,代表即便總價未達3000萬元,但若不含車位的建坪單價超過50萬元,仍須比照高價住宅的計稅標準,這將直接衝擊都會區內的高
台中市則為3,000萬以上。 需注意的是,以上條件會隨著政府政策調整,例如在2015年以前,豪宅税的課稅門檻為雙北市房地總價超過8,000萬,其他縣市超過
再舉例台中市市政北一路豪宅社區,若採房地分離制來試算,以成交3980萬元來計算,房屋交易所需繳的稅為39.9萬元,新制同樣以個人綜所稅率為40%,則要繳納157.2
豪宅標準:按實價課稅),台北市: 6000萬元,新北調: 4000萬元,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和新竹: 3000萬元,其他地區: 2000萬元(2)依財政部頒訂財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