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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 — 答案是,單純購買黃牛票自用的人並「沒有」任何法律責任,但買原價票券後提高價格轉賣的人,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二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 ...
社維法第64條規範的行為是「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但在實務上,多認定必須要在購買票券的當下,即無自用的打算,如果是買了之後有事
買賣黃牛票是犯法的,搶不到演唱會門票,千萬別買黃牛票。犯法將面臨10到50倍的罰緩。如何檢舉黃牛票?本文5步驟教你成功檢舉惡意賣票者!
其中,第九條規定,對於以不當轉售目的訂購或取得票券,或不當轉售票券者,最重處一年有期徒刑及併科一百萬日圓罰金。對照我國法律,日本法律對販售黃牛票處以
此外,也在這邊特別提醒大家,即使還沒有實際交易行為,只要有刊登加價轉售票券的資訊,在現行法規下,也可能被視為黃牛行為,務必要小心。 ·用機器人幫自己搶票
除一般大眾熟知的黃牛票,文化部點明,只要涉及加價轉售,包括綁物出售、以票換票、以物換票、要求特殊行為交換等,都屬於黃牛的行為;要是要求買票者以清涼照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 條第2 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可以處3 日以下拘留或18000 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