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保股票繼承

集保股票繼承 - 股票繼承期限 - 股票繼承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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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流程如何進行?新百王圖表告訴你!讓您省下代書費附

被繼承人之股票:包括股東死亡日前取得之股票及死亡後已領取之全部股票; 繼承系統表(附件一); 繼承人股份分配同意書(附件二)或法院裁判書. 6.完成股票 

投資人查詢本人及被繼承人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

需攜帶(1)您本人「身分證正本」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 (2)美美的「開戶原留印鑑」 (被繼承人開戶原留印鑑) (3)與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擇㇐檢附: (3-a)戶口名簿影本,載有被繼承 

洽辦股務業務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戶籍之國外繼承人需提具足以證明合法之繼承文件 #股票為無實體者免附股票 

投資人查詢本人及被繼承人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資料

投資人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公司臨櫃、透過開戶證券商申請,另繼承人得採郵寄方式申請。 至本公司臨櫃前先使用手機/平板/電腦上網填妥申請書,可有效縮短申辦所需時間。

股票繼承過戶處理作業

1. 股票繼承人原留印鑑(原留存於公司之股票登記印章),如為新戶請附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 面影本,未成年須加蓋法定代理人章。 2. 被繼承人之股票:包括死亡日前取得之股票 1 頁

繼承股票過戶

注意事項 集保領回之股票,應由證券商於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及證券交付清單加蓋"集中保管證券領回日戳"。 新戶股東若未成年或為禁治產者,印鑑卡應加蓋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印